法院审理认为,某县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李某签订协议,该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发包建设内容,且投资方自投资金,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涉协议有效。关于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及责任问题,某县政府允许某开发公司未批先建,且案涉项目未能取得环评审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某县政府及某开发公司对造成的损失均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判决某县政府承担70%的责任,某开发公司承担30%的责任。此外,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每年联合公安、渔政开展海洋伏季休渔行动。累计查办渔业案件2500余起,查处违规渔船4500余艘,收缴涉案渔具2.9万件。针对近年“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违法上升态势,深化位鲁、冀、辽交界海域集中整治,查处涉渔大马力快艇、“三无”船舶800余艘,有力保障了海洋渔业生产秩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