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因脑瘫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重度肢体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靠父母扶养。自2006年起,徐某被纳入重度残疾人管理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21年12月15日,徐某及其监护人收到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内容为因为徐某家庭收入超出低收入家庭标准,且享受低保期间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徐某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自2022年1月起停发徐某最低生活保障金。当月底,某区民政局向徐某作出《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决定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华体会(hth)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488公冶睿蓉l
西藏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持续推进
2024/07/09 推荐
5186贺浩冠148
国家重大装备企业齐聚高交会 中国科技第一...
2024/07/08 推荐
545鲁秋茗ib
两会“好声音”引领铁路惠民发展新方向
2024/07/07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