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叉执行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充分发挥“鲶鱼效应”。执行案件量大事难,近年来,执行案件持续高速增长,与2012年相比,2023年收案增长281.01%,结案增长295.78%。在人案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一些案件的执行工作难免会有执行周期长、质效不高的情况,通过交叉执行工作引入其他法院的执行力量,以不同的思路、方式,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局面,调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中常见被执行人是当地重要企业、纳税大户,甚至是重点国企或者行政部门等情况。交叉执行就是要让接受指令执行的法院在不受牵绊、没有包袱、完全依法自主的条件下,力推案件执行。三是完善执行监督制度。交叉执行在防范权力、关系、人情等不当干扰的同时,通过依法执行,发现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纠正问责。总之,交叉执行是新时代执行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审执分离、强化执行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功夫不负有心人。2024年6月29日,专案组获取犯罪嫌疑人霍某某居住在赤峰市的关键线索,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扎鲁特旗公安局“2002.06.08”专案组立即赶往赤峰市展开抓捕,在通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天的蹲守,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霍某某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霍某某对其当年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