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某村委员会与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王某在该承租土地上修建仓库用于经营,未办理房屋修建相关审批手续。2019年11月19日,某自然资源局向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王某未经许可私自建设厂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限王某在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向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6月5日,某自然资源局作出《履行催告书》。同年6月9日,某区政府对王某仓库实施强制拆除,并于6月10日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对此,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新型储能相当于“超级充电宝”,在用电低谷充电助力新能源消纳,在用电高峰放电发挥顶峰调节作用,具有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势。6日上午11时许,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的调度下,江苏各地的56个新型储能电站、455万千瓦的新型储能从备用状态集中转为充电状态,实现能源统一储存备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