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某市检察院查明,终审判决生效后,某街道办事处接收了某奶牛合作社经评估的所有资产。该院审查认为,评估报告中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价值的评估方法是重置全价乘以综合成新率,而重置全价主要是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的,并不包含管理费用,但终审判决计算补偿费用时,从评估价值中扣除了管理费用,明显不当。遂向某市中级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