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冯某和妻子张某承租某区南巷15号院(下称“15号院”)北房、东房两间公有住房。2020年6月,二人经判决离婚并确认上述两间公房由张某承租和使用。张某向某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登记,但区房管局迟迟未办理变更手续。后张某以某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某区政府称因案涉东房现系他人的私有房屋,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只能将北房的承租人变更为张某,但法院判决认为本案实质是离婚判决的执行问题,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遂驳回张某起诉。张某提出上诉、再审申请后均被驳回。2023年2月,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时间拉回到10多年前,我国经历多年高速发展,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方式粗放等一系列问题;彼时的改革,经历多年的推进,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改什么?往哪儿改?怎么改?考验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勇气和智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