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不是‘保密禁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大众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提高,查阅档案的人员越来越多。虽然喜闻乐见这种变化,但不少档案工作人员认为当前各种档案利用率仍明显不足,应当进一步优化档案分类与编目,建立档案利用反馈机制。“收集用户反馈意见,了解用户在查询、借阅档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定期统计和分析档案利用情况,及时改进档案服务工作。”此外,也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档案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某露天煤矿项目是国家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的十个千万吨露天煤矿之一,资源储量极大,具备明显区位优势,市场前景广阔,亦能有效带动周边经济发展。该公司投入巨额资金和大量人力、物力后,基本完成了矿区生产、生活和配套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多种客观原因,该煤矿自2019年6月一直处于停建停产的状态。产生大量民事纠纷,并最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19年6月至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全盟法院共受理涉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执行案件53件,涉及民营企业60余家,申请执行标的合计2.5722亿元。因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停工停产,无法偿还债务,案件无法顺利执结。2023年,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迎来转机,在有关部门支持下,露天煤矿项目被列为国家能源保供煤矿,全力复工复产。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锡盟中院)及时转变执行思路,将辖区基层法院涉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全部提级至中级法院统一执行,成立案件执行工作组,坚持“放水养鱼”执行策略,通过采取依法解除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措施,解封物资库、物料库,“活封”“活扣”机器设备等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争取集中化解企业债务。执行过程中,锡盟中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优先保证上、下游民营企业本金部分得到受偿,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部分,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促成分期履行方案,为企业争取复工复产有利时间。经过一年的恢复整顿,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复工复建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锡盟中院将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所涉上下游民营企业的2.4394亿元本金部分已全部执行到位。现内蒙古某矿业有限公司已正式复工复产,正在积极偿还剩余债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