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下,党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形成生态文明体制的纲领性架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四梁八柱”,逐步筑牢。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碳排放权交易等管理制度加快出台,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