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案涉项目工程竣工且投运使用,四川某工程公司已完成涉案项目的投运前监理初检报告,某中亚公司认可四川某工程公司已经移交部分监理资料,故剩余基本监理费的支付条件部分实现。陕西某化工公司并非监理合同当事人,四川某工程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陕西某化工公司与某中亚公司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情形。据此,判决某中亚公司支付四川某工程公司监理费22.68万美元及利息,驳回四川某工程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四川某工程公司和某中亚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次,由“圣人与我同类”,做出了“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价值宣言。孟子以“仁者爱人”的理念,打消人们视凡人与圣人不同类的疑虑。在孟子看来,凡、圣之间的共性体现在人类天生所持有的口耳目鼻之欲,但却不能将之视为根本属性。个体生命应将德性当作“性”,而不是把“圣人与我同类”的“类性”(生物本能)当作“性”。个体生命完全可以将“口耳目鼻之性”转化为“仁义礼智之性”,而这种转变依赖的是“同然之心”。孟学本质为心学范畴,“人禽之辨”的精髓与核心是“性善”,突出了君子的“仁爱之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