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申请网贷的过程中,放贷机构必须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对借贷产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在正规贷款机构,利率通常会在显眼位置标明,并为客户自动计算总利息,方便比较。现实中,贷款利率不透明正是“套路贷”的一个主要特征。除此之外,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行为,都是“套路贷”的常用套路。对此,不仅需要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擦亮眼睛,更需要相关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某农村商业银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5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名下商业房产一幢(-1至12层)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进行了公证。贷款期限届满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偿还100万元后剩余部分未按期履行,某农村商业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后,持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向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商洛中院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提供抵押的整栋商业房产进行了查封,在查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后,决定对该幢楼进行评估拍卖。为方便该幢楼后续处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法院先行委托测绘机构对整幢楼进行分层测量然后委托评估机构对整幢楼进行评估的同时也评估出每一层的价值。经过两次拍卖、一次变卖,整幢楼均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某农村商业银行接受该幢楼的1层至11层以物抵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