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为,案涉东房并不在落实私房政策应予退还范围内,应该按照公房管理,行政机关在房屋落私政策执行和公房管理之间存在管理漏洞;该房产权已因买卖变更至案外人名下,即便抗诉也难以解决张某要求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实质诉求。从避免程序空转和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角度,检察机关积极同某区政府、区房管局进行沟通,并向区房管局发函,督促其研究解决案涉房屋承租人变更问题,有效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权。日前,重庆市渝中区131所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完成了179名法治副校长(含法治副园长)的集中聘任。与以往由政法各单位向该区教委或学校推荐不同,这次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是从重庆市渝中区法学会组建的人员库中推荐产生。这也是重庆首个由法学会牵头,统筹辖区政法资源,会同教育部门合力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的生动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