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审查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涉案企业在检察机关主导下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并通过考察验收,降低了再次违法犯罪的风险,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行刑反向衔接环节,既要审查涉案企业违法行为,又要审查涉案企业合规情况。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可以建议对涉案企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保障企业后续正常经营,助力企业合规在行政执法中的实践运用和认可。公告显示,6月24日,为了规避回风流处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横山殿市镇水坝滩煤矿掘进一队中班班长原某某、早班班长张某某分别于当日13时24分、13时27分用安全套对该传感器进行包裹,当日19时54分,掘进一队井下司机孙启文将该传感器上的安全套取下,致使该传感器在此期间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安全监控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