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法哲学前沿问题等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徐显明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大量事例案例,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讲述。(二)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案发后,杨某甲不愿追究高某某刑事责任,而杨某乙时年仅八岁,年幼无法行使告诉权利,检察机关认定该案属于法定“被害人没有告诉能力”的情形,应当按照公诉案件处理,建议公安机关以高某某涉嫌虐待罪立案侦查。2023年3月23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办理期间,鉴于杨某甲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经征求杨某乙本人及其生母刘某意见,办案机关指导杨某甲签署变更与刘某的离婚协议书,将杨某乙交由刘某抚养。目前,杨某乙已跟随刘某到外地居住,生活、学习恢复正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