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法院“中国虾谷”共享法庭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将法庭服务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潜江法院“中国虾谷”共享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直播、普法宣传等活动,让基层群众直观的接受法治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全力使法治精神的种子在基层土壤中孕育、开花、结果,推动形成行事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2月,徐某及其监护人对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告知书》提出行政复议。某区人民政府以《告知书》系过程性行为,未对徐某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为由,驳回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徐某及其监护人不服,将某区民政局诉至区法院,请求撤销某区民政局作出的《通知书》,恢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某区法院以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复议前置事项,徐某未就某区民政局的《通知书》申请复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徐某及其监护人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均未获支持。2023年10月,徐某及其监护人向某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