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ng28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842孙菊真a
数读中国丨小条码大数据 折射消费活力足
2024/07/07 推荐
8074幸妮慧319
中移物联OneZone智慧社区方案落地咸宁通城县
2024/07/06 推荐
629阙容纨ty
“五五购物节”后上海又一个狂欢季来了,“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静安区启动
2024/07/05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