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较容易判定,而关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往往成为审查难点。本案以生动和易于理解的角度,向公众充分诠释了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核心是该人员是否掌握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无密可保”,即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小案例保护大民生,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优化人力要素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火狐体育app最新版下载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845耿雄凤h
纸与笔的幻想碰撞 剑与魔法的旖丽之歌——漫谈TRPG与电子游戏发展
2024/07/06 推荐
7072雷君雪959
自驾游升温折射出行服务新机遇
2024/07/05 推荐
61关辰儿iv
如何反驳有些人“游戏速通有什么用,建议他们XX时候也速通”这一观点?
2024/07/04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