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贺某等人在“金三角”组建“鸿宇公司”专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国内招募亲友到老挝参与诈骗。该诈骗犯罪集团实行公司化运营,内部各“股东”分工负责,将团伙成员分为数十个诈骗小组。吴女士遭遇的外汇投资诈骗只是“鸿宇公司”的犯罪手段之一,资金盘项目投资诈骗也是他们的“圈钱大招”。两种方式的“投资渠道”虽然不同,但诈骗手段相似。 在调查过程中,该委还查明谢某某在2020年11月12日、2021年3月30日未与患者签署《种植钉植入知情同意书》为患者实施种植钉植入的违法行为,该委查明医生包某某未在患者2022年12月9日正畸治疗复诊病历中记载主诉、病史、辅助检查结果,未在患者2023 年1月11日正畸治疗复诊病历中记载主诉、病史、诊断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