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冯某和妻子张某承租某区南巷15号院(下称“15号院”)北房、东房两间公有住房。2020年6月,二人经判决离婚并确认上述两间公房由张某承租和使用。张某向某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登记,但区房管局迟迟未办理变更手续。后张某以某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某区政府称因案涉东房现系他人的私有房屋,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只能将北房的承租人变更为张某,但法院判决认为本案实质是离婚判决的执行问题,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遂驳回张某起诉。张某提出上诉、再审申请后均被驳回。2023年2月,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火狐体育app最新版下载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229冉伦震n
7月10日新股提示:乔锋智能今日上市
2024/07/11 推荐
8902韩楠有32
食点药闻:药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1亿受关注
2024/07/10 推荐
899曲祥良iu
文旅深度融合 乐享精彩河北 2019河北文化和旅游发布活动成功举办
2024/07/09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