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为,次某等5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反映问题,实质是请求解决与当地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金的问题。了解到以次某等5人为代表的群众诉求后,行政复议机关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积极协调某发展改革委、某自然资源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就群众反映的土地租金问题进行协商。经多次沟通协商,督促次某等5人所在的村集体组织与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土地租赁合同,将案涉11753.2亩草场补贴由原来的300元/亩/年增加至500元/亩/年,租赁期限20年。102户村民的利益诉求得到实质解决,次某等5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终止行政复议。2020年8月,某工程公司与某集团分公司签订《某县给排水及电路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后某工程公司将该合同的劳务施工部分分包给辜某。辜某在施工中从高处坠下,住院后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辜某向某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某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某工程公司不服,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某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某工程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