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由江必新于2013年倡议发起并主编,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中南大学中国法治实施中心承办。项目旨在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新阶段的中心任务,聚焦法治实施,记录中国法治发展历程,为法治中国实践提供系统的“年度体检”,为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出谋划策。迄今为止,项目已持续运转12年。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为,狄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液酒精浓度两次分别为145mg/100ml、157mg/100ml,血检结果酒精浓度为199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法律标准,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具有执法资格,执法过程、呼气式酒精检测过程、抽血过程及血样送检过程均符合法律规定。某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履行了立案、调查、询问、处罚前告知、听证告知、送达等法定程序。综上,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法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