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徐某及其监护人对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告知书》提出行政复议。某区人民政府以《告知书》系过程性行为,未对徐某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为由,驳回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徐某及其监护人不服,将某区民政局诉至区法院,请求撤销某区民政局作出的《通知书》,恢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某区法院以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复议前置事项,徐某未就某区民政局的《通知书》申请复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徐某及其监护人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均未获支持。2023年10月,徐某及其监护人向某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未来,潜江法院“中国虾谷”共享法庭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不断完善数字化手段和多元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与基层治理机构的合作,共同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真正将司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