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普遍难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专精特新贷、科技贷、绿色贷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竞业限制的本意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但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扩大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无差别地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的择业权造成不当限制。首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主动权,劳动者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无法入职,造成劳动者被迫签署;其次,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后,为了遵守条款往往不会轻易离职,再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再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付出多少补偿占有主动权。因此,竞业限制的对象不宜扩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