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因环境保护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关停的,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行政机关应依法予以足额补偿。本案中,检察机关注重审查财产评估及补偿金计算的方法,对于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监督,保障农民获得足额补偿。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率先创新出台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通过“免申直达”方式,省、市两级财政共贴息2个百分点,目前首批入库项目966个、贷款需求1945亿元,160个项目已放款166亿元。后面陆续出台的“专精特新贷”“设备担”“城新贷”等支持政策,将降低企业设备更新融资成本,发挥金融联动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