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沙集团app
2016年3月,某县政府与李某签订案涉协议,约定某县政府及时做好前期各种协调工作,李某需在30日内组织设计人员对灌区配套水电站进行规划设计,该水电站可以采取设计、审批、施工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为推进项目实施,李某成立某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某开发公司在项目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先期进行投资建设。后该项目因未通过环评审批而被叫停,双方签订的行政协议未能履行。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某县政府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俄底比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侵害群众利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俄底比拉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为,罗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有不同身份的证人相互印证,且与罗某自述的事实相吻合。此外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某市人社局提交了关于认定工伤的反馈意见书,表示对罗某构成工伤予以认可。某市人社局在受理、审查、认定工伤过程中,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符合法定程序。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关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申辩,积极解答该公司提出的疑问,协调该公司与罗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后该公司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由江必新于2013年倡议发起并主编,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中南大学中国法治实施中心承办。项目旨在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新阶段的中心任务,聚焦法治实施,记录中国法治发展历程,为法治中国实践提供系统的“年度体检”,为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出谋划策。迄今为止,项目已持续运转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