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系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金某利用身为电子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向电子公司的供应商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公司”)的朱某提出,给予科技公司新订单,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回扣。在该订单合作期间,科技公司按约定2元每个产品的比例回款支付给金某共计人民币6.9万余元。2022年11月25日,金某被抓获,将6.9万余元赃款退还至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未来,潜江法院“中国虾谷”共享法庭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不断完善数字化手段和多元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与基层治理机构的合作,共同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真正将司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