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交叉执行第一案”。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部署,三地多家法院共同参战、协同推进。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释明利害,最终实现破局,促成双方对本案及后续系列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专利许可费等,让已有设备持续创造经济利益,也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积极价值”,代替拆除设备的“消极价值”,既成功兑现胜诉权益,又让地方龙头企业实现已投入生产线的合法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保障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为依托交叉执行工作机制解决行为类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据悉,该船舶总长121.87米,型宽20米,型深10.7米,载重吨为10683吨,可载运566标箱。本次载运货物以冻鱿鱼及洗发水、沐浴露等小额贸易商品为主,是往返“高雄—平潭—福州”的两岸直航航班货轮,计划每周1个航次。作为平潭港有史以来靠泊的最大吨位集装箱船舶,运营后将大大增强平潭对台湾南部的集装箱船舶运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