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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调查核实。青岛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与某区检察院组建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1.委托青岛市印刷行业协会调查印刷公司印刷机的年用溶剂用墨量。2.调取印刷公司的电费缴费收据。3.组织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题论证。4.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座谈。查明:印刷公司印刷机年用溶剂用墨在1.5-2.5吨之间(满负荷状态下),属于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范围。自2017年7月成立以来,仅有11个月电费超过5000元,结合印刷机功率,可以判断出在这11个月中印刷业务量较大。
来自最高检案管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的2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轻罪治理的数据观测体系”这一主题,从“轻罪案件的繁简分流与监控”“检察业务数据如何引导轻罪治理”“轻罪案件的观测指标体系构建”等8个方面展开讨论,为更好发挥业务数据在管理、决策中的指挥作用提供方向、思路。
本报今起推出“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专栏,展现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探索、新举措、新成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和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