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沱江铁路特大桥跨越沱江段珍稀鱼类水源保护地,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极高;全桥址区域地势起伏大,南岸主墩基坑较深,受地形和交通影响,施工组织难度极大,安全风险较高。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多措并举、科学组织、精准管控,邀请专家现场踏勘,先后攻克主墩承台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智能控制、双肢桥墩液压爬模同步爬升同步施工、大节段主梁等难题,确保了大桥施工的安全有序推进。法院审理认为,某工程公司所称其与辜某属于劳务分包并非劳动关系,故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抗辩理由于法无据,其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某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某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某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某工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