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试点的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浙江省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海南省海口—三亚—琼海联合体,四川省成都市。为从整体上降低相关案件执行成本,提升执行效能,稳妥高效化解涉劳动者权益保护系列纠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系列案件实行集中交叉执行。同时,考虑到姑苏区法院既是在先执行法院,又是受理案件数量最多的法院,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状况更为了解,有利于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决定由姑苏区法院交叉集中执行以苏州某电器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涉及劳动争议案件33件,涉案劳动者44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