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对企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万博(Manbetx)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188顾星程h
俄罗斯宣布禁止27名澳大利亚公民和36名新西兰公民入境
2024/07/03 推荐
5307杜山秀406
要不要为了男朋友放弃大专老师的编制?
2024/07/02 推荐
156章新毓kj
河北邯郸一村支书被杀害,生前与凶手曾有矛盾
2024/07/01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