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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郭浩 田晔)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无偿帮工致第三方受伤的案件:叉车司机孙某无偿帮某工程公司卸货时造成货车司机何某受伤,法院最终判决寻找孙某帮忙的某工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偿帮工是指帮工者不收取报酬的情况下,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活动的行为。生活中,无偿帮工往往基于情谊而产生。本案中,2021年9月7日何某驾驶车辆运输某工程公司订购的货物至工程场地内,某工程公司员工周某联系叉车司机孙某帮忙卸货,孙某未收取报酬。孙某操作叉车过程中导致货物箱倒下,砸到站在另一侧的何某头部,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何某认为某工程公司雇用的工人在工作中造成自己受伤,某工程公司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工程发包方、工程的总包方对在其工地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孙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应一并承担责任。故何某将某工程公司、叉车司机孙某以及案涉工程发包方、总包方、货物生产厂家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连带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在各方均无证据证明与孙某就卸货行为有约定报酬并支付的情况下,孙某应认定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其在操作叉车卸货过程中造成货物箱掉落造成何某受伤,存在过错,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周某作为某工程公司雇用的员工,其找孙某帮忙卸货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故本院认定被帮工人为某工程公司,其应对何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何某主张各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余被告对于何某受伤存在过错或有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故对于何某的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卸货现场在施工工地,何某作为成年人,在未佩戴安全帽的情况下站在卸货地点的对侧,亦未与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未尽到审慎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在其过错范围内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最终,石景山法院判决某工程公司赔偿何某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目前此案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
该医院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完善11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引进麻精药品智能柜,实现该类药品入库、领用、返还全流程管理,并对发现的有违规行为的4名相关人员解除了劳动合同。2023年8月,该医院向六盘水市检察院回复了上述整改情况。此后,六盘水市检察院联合钟山区检察院多次跟踪了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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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通基础设施为代表的设施联通,是中国与中亚国家务实合作发展最快、效果最显著的领域之一。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欧班列、“双西公路”等一系列设施联通项目,将中国与中亚紧密联系在一起,不仅成为中国与中亚合作的重要成就,也为中国与中亚的共同繁荣提供了坚强支撑。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不断探索设施联通新路径,特别是推动中国内陆和沿海交通枢纽成为中亚国家通往海洋的新通道。今年6月,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三国政府间协定签署,中吉乌铁路项目发展进入快车道,不仅为中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也为亚欧运输提供新方案,成为中国与中亚务实合作惠及周边的良好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