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本案中,姚某乙因失学在家,给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部分残疾儿童失学辍学问题,检察机关、教育部门、残联组织共同研发“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适龄残疾儿童名单与在校学生学籍名单进行比对,查找出没有入学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随后推动安置26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1名残疾儿童进入特教学校就读、为10名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在此基础上,多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适龄残疾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实施办法》,制度化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宾馆等住宿经营场所因其行业特殊性,易被利用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住宿经营者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落实“五必须”规定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责任对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作用。住宿经营场所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逐一查验入住人员信息,并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馆等住宿经营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于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监督整改,对于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处罚追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