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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平等保护理念,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要求,对涉及财产保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执行等多个案件类型,涉及不同地域、不同层级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涉企复杂案件,坚持融合、能动、一体履职,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充分运用调查核实、专家咨询、联席座谈等办案手段,扎实取证、积极协调、灵活监督,依法纠正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为企业及时止损,避免了因不当司法活动对企业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及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和隐患,提出合规建议,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以高质效履职办案为安商护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8年10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对于降档和升档区别对待是否合理?澎湃新闻记者看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