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矿产资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采取合理的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事故。此外,6月24日,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副部长(人事部副主任)于树栋宣布国铁集团党组、国铁集团关于上海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任命赵丽建同志为上海局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书记,推荐为上海局集团公司总经理人选,免去应慧刚同志上海局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建议不再担任上海局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