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目前,住宿经营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总体趋好,一些经营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有效预防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但也有一些经营者对何种情况下需要报告把握不准,不敢报告、不愿报告。为有效推动制度落实,各地可对照九部委《强制报告意见》和“五必须”规定,细化报告情形,通过培训宣传、奖惩激励等方式强化责任,充分调动强制报告主体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住宿经营者也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护法律责任,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询问核实义务,敏锐发现可疑情况,将强制报告制度和“五必须”规定落到实处。详情